5月27日晚上,端午节放假的前夕,和部门的同事去聚了一次餐,大家都喝了一些酒。
如同往常一样,我并不主动。除了礼节性的给三个上司每人敬一次酒(这是不能免除的),其他的同事,我并不主动地去相邀。但他们来相邀时,我也并不推辞,得体礼貌地回应他们的美意。结果是同往常一样,在大多数人都烂醉时(多少都有,程度不一),我还保持着比较清醒的态度。散席回家的时候,我仍然是那个照顾大家的人。
在我的回忆里,来呼市后和同事喝酒,我一直都是这种态度。并且这个态度我打算一直保持下去。
在我看来,喝酒可分为这么几种:
一,和同事,和客户,即和工作来往相关的人喝酒。这基本上属于应酬,我会一直采取上述的策略。
二,和朋友、和亲人、和家人喝酒。这个要看是什么情形。通常来说,它又可以分为两种:
1,因为开心而喝。
因为自己不嗜酒,所以基本上是受亲人或朋友之邀,陪他们高兴而喝。这种时候,我会一直保持清醒,在走的时候,做那个照顾大家的人。
2,因为不开心而喝。
发生过两次。第一次是初三结束,高一未到那个的暑假。因为一点男女同学之间的事有些不开心。和同学走在街上,他们买了两瓶啤酒(并不是为我买的,那时他们还没有注意到我的不开心),我们边走边喝。我把大半瓶啤酒喝完后,发现“有些意思”——其实就是有些醉意了。于是又让朋友买了两瓶,都给我喝了,他们才发现我的不开心,于是一路上陪着我让我喝完,听我说一些关于那个“不开心”的话……说实在话,那次并不能叫做一次“失恋”,只是在那个年龄段里因为一点误会而产生的一点失落。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酒的“妙处”,即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人们真的可以“借酒消愁”。
第二次是在大一时,也是因为男女同学的关系。那天我又哭又闹到凌晨两点,惊动了整个专业02级的所有男生(大家住在一起),第二天在女生那边也有所流传。引用远哥的话说是,那天我“把所有男生都比了下去”(他也是引用阿杜《他一定很爱你》里的歌词)。可喜的是这个事情很快就平息下来,第二天醒后我就恢复了正常。
现在看来,那次也不能叫做失恋,实质上只是那个年龄段里一种情绪上的宣泄而已。
这两次酒醉的经历让我明白:在困难的时候,朋友的倾听和陪伴尤为重要。事实上两次酒醉,身边的朋友都在照顾我。大一的那个晚上,喝醉了的我在凌晨两点给那个女生打电话,远哥过来安抚我让我睡下,并给对方作解释和道歉意。其他的同学也从一开始就在陪伴我。这种时候,真正的朋友是不会笑话你的。
这两次之后,我没有因为不开心而主动喝过酒。回忆之中,都是陪朋友而喝,并且都是皆大欢喜的场面。那时我喜欢躲在一边看大家喝得兴高采烈,自己也默默地高兴。走的时候,我会是那个检察账单和收拾行李的人。
诺年来“居南闯北”,很多眼泪和欢笑留在了关于酒的回忆里,让我今天仍然觉着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