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算是“两室一厅”,房租才五百,我一个人也担得起。但是一个人享用太大的空间,反而有些孤寂的感觉,晚上回来的晚还有些怕,只好把所有的灯都打开睡觉。
觉得还是很有必要找一位室友。于是确定要留在研究所工作的实习生就是我物色的猎物了。该厮的最大特征便是魁梧的身材,尤以两块胸肌闻名。老远看见一个人走过来,看不清脸不要紧,认得他那两块壮硕的肌就可以叫名字了。
哥一向都信仰“男人的时间要用来做更重要的事情”,所以譬如洗衣、洗碗之类,一切从简。该厮搬进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床边的墙壁上全都粘上垫单,被物之类全都拿到太阳下照射紫外。显得哥是个24k的粗人。
哥的另一个信仰就是“做菜要能吃到菜的味道”,所以哥做的菜往往“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该厮的口头禅就是“餐馆做的菜味道多好”,所以喜下猛料,所以你吃他的菜,常常是吃的作料。然而让哥欣喜的是,该厮享受洗碗,主动揽下了洗碗的活。鉴于他喜欢用洗洁精洗碗,所以哥的饭碗都是自己洗,菜盘子则从了他。
哥的另一个爱好是老远叫一声“hi,man”。貌似一段时间后,该厮也爱上了man这个称号。奈何英语没过四级,所以每每哥晚自习回来开门时,里屋传来一声“Hi,门”。哥只好使劲地晃门,来回应他。
门要毕业了,所以会有一个月的闲暇时间。据说准备去西藏,fuck,哥都还没去过。那一个月,哥又要孤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