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们的老朋友秦梅女士在2009年推荐给我们的第一篇文章。随文附上她的邮件原文,让大家收到她拳拳的祝福和关切。
小马:
你好!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我明天就要进入09年工作的第一天了。
前些日子,我在CCTV上看到,政府在四川成都附近的双流县试点,开始“新土改”。想想十年前的城市房地产改革给如今的城镇居民生活带来多大的变化,就感觉到“新土改”将是一项关系到农民未来生活的“里程碑”。
作为农民的后代,我们与自己足下的土地有着永远无法割舍的联系,能够亲历这样一场变革,亲眼看到中国农村将要发生的巨大变化,将使我们的人生更加丰富和厚重。附件里的文章推荐给大家,作为对“新土改”的了解。
祝好!
秦梅 改革开发30年后,中国经济走到转型的十字路口,土地改革再次成为中国经济的突破口。对于一个“地少人多”的大国而言,土地总是在历史的关键时刻扮演重要角色。从微观角度看,新土改之后的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将是改造传统农业的起点;从宏观而言,新土改将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与收益,成为拉动内需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的动力。
30年来中国经济的心病
过去30年里,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弊端也同样明显,最大的问题就是内需不足。而且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都早已认识到内需不足的危害,但这麽多年却一直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可谓过去30年来中国经济最大的心病。
内需不足的成因很多,比如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以及中国人传统的保守消费观念等等,但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9亿农民被摒弃在消费大军之外。最新数据表明,2008年1月至8月,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8439.2亿元,县以下的消费品零售总额只有14146.3亿元,所占比重仅为20%。这表明,我国2/3的农村人口的消费额仅占全社会比重的1/5。尽管中国的中产阶级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和全国13亿人口相比,城市中产阶级的消费力量终究有限,如何将9亿农民纳入主流消费人群,这才是扩大中国内需的关键。如果将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就意味着每年新增1万多亿元的消费需求,和我国24万亿左右的GDP相比,这个新增数字不容小视。
增加农村消费的努力其实也一直在进行中,大到建设新农村、取消农业税,小到农业补贴、家电下乡等,但最终并没有起到很明显的作用,根本原因在于农民增收缓慢,同时农村社会保障不足,更使得农民不敢放心消费。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至2006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2253元增加至3587元,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而同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280元增长至11759元,城乡收入差距还是比较明显。如果农民收入不能明显提高,任何刺激农村消费的努力都只是空中楼阁。
2007年10月份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而今天蓄势待发的农村土地改革,则更像是对十七大报告的一次回应。土地改革所带来的影响将是全面而深远的,但是最直接的效应还在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我国土地市场目前的基本状况是: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而农村土地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农业经营用地,一类是集体建设用地,后者包括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等。目前我国农村大概有18.27亿亩农业耕地,4亿亩集体建设用地。
对于农业经营用地,其公开流转已经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予以保护,并不是此轮土改的重点,关键之处在于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何守住18亿亩耕地的底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改革才是看点所在,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土地改革的突破口在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任何资产的价格总是和其流动性成正比,流动性越强,资产价格越高;流动性越差,资产价格也会大打折扣。农村土地的价值也是如此。问题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果合法流转,将会通过何种形式给农民带来收入?首先是城乡接合部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带来的补偿。作为这些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农民并不拥有其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集体”这个模糊的概念在实际中往往缺位,这种现状造成了农民利益被严重侵害。按照以往地方政府的做法,在征地过程中给予农民的补偿标准极低,土地财政也因此成为地方政府创收的重要来源。有关数据显示,近年来农民因此遭受的损失高达2万亿元。如果今后能够对政府征用的土地有一个合理的补偿标准,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关农民可以获得不菲的收益。
对此,国内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有过探索,比如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收益,其中50%左右应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安排,剩余部分除了留给集体发展村集体经济,大部分仍然分配给农民,并鼓励农民将这部分收益以股份方式,投入发展股份制集体经济。
其次是农民的宅基地价值重估。因为农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并不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民住房的价值就因此大打折扣。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6年底,我国农民每人平均拥有30.65平方米的住房,价值287.76元/平方米。按照当年7.3742亿的农村人口计算,可以推算出我国农村住房价值为6.5万亿元。但这一价值无疑是大大被低估的,因为农民对宅基地并不拥有所有权,使得房屋的流动性大大丧失。比如有些农民常年在外打工,如果希望在城市定居而将农村的房屋出售,将会因为房屋的产权问题遇到很大的困难。如果土地政策能够在宅基地上有所突破,农民的住房再加上土地附加价值和合法的流通性之后,价值将会大幅度提升,现有6.5万亿的住房价值,至少将升至20万亿,这意味着农民财富的大幅重估。同时,宅基地价值重估之后,还意味着农民向金融机构借款时有了合法的抵押物,这样既可以促进农村投资规模,同时也为农村释放出更多消费需求。
现在有些城市开始试点“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 等方案 ——农民自愿拿出自己的宅基地,按照一定的标准换取城镇的一套住房,通过出让农业用地的使用权换取城市的社保。这种做法的关键在于如何保证农民进城后获得持续收入,而不只是让他们从农民简单地转换为城市的低保人群,否则,这种身份转换只会成为对农民利益的伤害。
土地改革的重点在于让农民获得更多的资本化受益,所以,如何给土地定价,让农民真正从中获益而不是受损,将成为新土改的核心所在。
延长人口红利期
农村土地自由流转之后,“适度规模经营”将成为今后我国农村的重要特征,所谓“美国无农民,中国无农场”的局面也将从此改变。
从技术上而言,多大规模的农场才能最大效率地提高农业效率?多大的农场将导致农业从规模经济转向规模不经济?这些仍然是有争议的话题。但从更宏观的层面观察,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好处并不仅仅局限于农村市场,其对于城市工业乃至整个中国经济都将产生影响。
我国农民的收入为什麽增长缓慢?除了农业自身的特征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的耕地面积在逐年减少,而农村人口在逐年增加,此消彼长,人均收入自然会下降。如果不是近年来政府取消农业税,加大农业补贴等措施,以及国际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农民人均收入恐怕不是呈现上涨趋势,而是会下降。由此可见,提高农民人均收入,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减少农村人口。如何减少农村人口?除了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之外,农村规模化经营也是重要途径。
关于农业,有一个“隐蔽失业”的观点。大意是说,传统农业中有很多人的边际生产率为零,这些人虽然也在从事农业劳动,但其实对生产毫无贡献。比如原来有5个人从事一亩地的耕作,从中抽走一个人后,农业生产并不会因此减少。
农村规模化经营后,农业生产效率将会显著提高,隐蔽失业的现象会随之减少,大量的机械化操作取代闲散人力,富余的农业就业人口将向城市转移。在过去几年里,我国“珠三角”和“长三角”屡屡爆发出民工荒,国内一些学者指出,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已经结束,“刘易斯拐点”(指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最后再也没有富余劳动力了,工资便出现由水平运动到陡峭上升的转变)即将到来。由此形成的冲击是,劳动力成本上升,“中国制造”的廉价劳动力优势下降。农村规模化经营后,将会释放出大量劳动力,我国目前农民工的规模大约为1.3亿人左右,对于将近9亿人的农村人口,再次释放出同等规模的劳动力并非难事,农村的规模化经营,将使得中国的人口红利期继续延长。
在过去10多年里,我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规模的比重在逐年下降:1995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0019万亿元,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4376亿元,占比22%;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9998万亿元,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1.6630万亿元,占比15%。10年时间,农村投资规模比重下降7个百分点,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下降速度,如果以这样的速度回落。农村投资规模占比将会迅速下降到10%以下。考虑到近年来农民兴建住宅的热情,扣除住房投资后,对农地的实际投资规模将会更小。
农村投资规模不足,一方面在于投资回报率不高,难以吸引场外资金进场;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市场落后也是重要原因。
对于前者,需要通过提高农业回报率来解决,这是我国农业发展长期面临的难题。比如被寄予厚望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其实此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农业用地的合法流转,但是并没有吸引外来资本进行大规模经营。一个重要与纳因在于,这些资金另有回报率高的领域,农业并没有足够的吸引力。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给农民创造更多增收的空间,这将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农村市场。
对于后者,我国农民难以获得贷款,一方面在于农村金融机构不发达,另一方面在于农民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根据相关调查,农民的借款大多数来自周围的亲朋好友,而不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农村土地合法流转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住房等可以充当贷款抵押物,将会比从前更加容易获得贷款,从而可以加大对土地的投资。另外,农民不愿意加大投资的一个原因在于,土地只有30年的承包期限。据悉,本轮土改有望将30年承包期限扩展至70年甚至永久承包,果真如此,这将大大解除农民投资的后顾之忧。
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对农产品进行统销统购,又以压低了农产品价格,以扶持“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农民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局牺牲了自身的利益。而在最近几年的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通过“低价补偿、高价出让”的土地财政,以极低的价格征用农民的集体土地,所以,农民对中国经济的贡献,不仅在于提供了丰富的廉价劳动力,使得“中国制造”行销全球,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直接牺牲了相关利益。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提法,我国总体是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需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奥多.舒尔茨在其经典大作《改造传统农业》中写道:“传统农业不能为经济增长作贡献的原因,在于资本收益率低下,改造传统农业的出路,在于寻找一些新的生产要素作为廉价的经济增长源泉。”对于中国农村而言,这些新的生产要素可能意味着新一轮的土地改革、更发达的金融市场、更完善的粮食流通机制等等。
[ 此贴被杨秀春在2009-01-04 23:4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