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终是离我们远去了,所幸,它散发的味道在。最远的青春是童年。那时小伙伴用三五颗糖果,换我一本小人书。之后,我还又用三五糖果,一样把它换回来。所以,一本小人书不知看了多少遍了,可是还是舍不得把它放到别人哪里,特喜欢它在自己的枕头下面。
小时喜欢将丢弃的圆珠笔笔芯放到水里,让水面荡起一圈又圈彩色的涟漪,那时把蓝色剥离的颜色,也是阳光的颜色。没有人在意这小小的污染,只当时是个孩子,有着色彩斑斓的心。
那时,爱做的事。讨厌一个人,会在墙上写上他的名字,然后写几句咒骂的话。过几天,和好如初,又偷偷地跑回来把那个名字涂掉,换成另一个人的名字。直到我们渐渐辨别是了非,渐渐地长大。
最疼的是青春里的爱情。青春年少,不懂得珍惜。你在,我就与你牵手,就连一刻都不想松开。可是和你分开,自己却也不伤感,这样可以独享思念的芬芳。
春天有多少伤口都不怕,因为坚信,在夏天会找到一块块补丁补好。
青春里我们习惯了挥霍,以为一切都可以重来,所以肆无忌惮地绽开,怒放。曾经的青春,被我典当给了烈酒、谎言、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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