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学期我们开了民法和宪法两门专业课,老师都是我非常喜欢的男神老师(✿◡‿◡)讲课时提供了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发散的观点,常常不自觉把课上的知识与一些热点新闻结合起来,学习之余,收获颇丰。
1.最近江苏和湖北两地因减招闹得特别凶,上周刚好在学公民的基本权利,老师讲到了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究其本质,受教育的目的本来是要缩小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而现实去恰好相反,教育扩大了人与人的差距。大学是凝聚精英阶层的基础,高考是个选拔人才的好制度,好就好在它可以让所有的人(包括寒门学子)都能有公平的机会进入更高的阶层!但要做好教育公平,最合理的做法应该是重点放在提高对当地的教学硬软件水平,缩小教育资源差距,而不应该在教育的“末端”——录取指标上表现出各种形式的“偏袒”。 国家真正要做的应该是统一教学大纲,统一高考标准,加大西部投入。
2.留守儿童问题。前天是六一儿童节,我却看到了一个让人很不舒服的新闻,某留守女童被其智障的哥哥砍了二十多刀,虽然小女孩现在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新闻图片中小女孩手臂上一道道深深地刀痕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不少留守女童遭性侵的案件也是屡屡发生。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家庭的完善监护,学校的自我保护教育和基础生理教育落后,侵害行为更容易发生。上周刚好在学“监护”,监护是对行为能力欠缺者的救济制度,而在我国民法当中,父母还健在时,监护的意义并不大,只有在父母亲权人不在时监护才更有意义,才会为未成年人确定新的监护人。而其实在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很难进到监护责任,我国的监护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了。虽然我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民法典,但这些问题似乎并没有在新的立法中得到解决,新的民法典似乎变成了一项政治任务,如此仓促,有何意义?
3.“地王”问题,最近上海的一块地皮拍出了新高价,引发热议。网上很多人抱怨地价贵是因为土地并没有完全的市场化。But。。。我国实行土地国有制,既然国家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国家其实是享有土地价格上涨的收益权的,房价涨是由于地价的上涨,现实土地的绝大多数收益被拥有使用权的地王拿走了,国家该不该追究呢?在我们过多强调权利的今天,我们不要忘了,权利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的,作为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我们缺乏权利生长发展的土壤。土地的市场化难上加难……
4.……今天先写到这里~
以上,一位初学者不成熟的观点,大家多多批评指正~
即将考试了,开始应试学习,
不过,持续更新中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