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第一天来报道,报道处,人不多,但是感觉都比较有个性。初来乍到,不免心情澎湃,到处找湖南的老乡,当时吼了一声:“湖南的老乡在哪里?”当下,出现了几个应声的人。
这时候,认识了某君,是长沙老乡,几眼一看,就被他震住了:特别沉稳的眼神,比我还黑得皮肤,青筋凸起的手臂,加上一个板寸头,都让他有一种精神之气。寒暄几句之后,感觉就成了哥们,男人之间,互相看得起,不需要什么太多的话。
认识了几年了,他一直都是霸气外露,雷厉风行,尤其是急人之急,老乡有事,叫他没错,而我做起事来却含蓄。也奇怪,一起做事的机会好像很多,合作的非常顺利,大家都有一种容人之心,而且,我历来不争,做好分内事情,对很多事情,尤其看得淡然。也许,一年一种状态吧。
现在,大家各忙各事,难得见面,但是我知道,在彼此心中都留下一个位置,也知足了,当需要的时候,我会为他出手,我知道,他也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