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志龙略有一点“不胜酒力”。其实未必不是好事。在我看来,喝酒一定要分对象和分场合。有些酒,能不喝则不喝;有些酒,则可以放心畅饮。当然,同窗几年的大学同学离别在即,痛饮一场是在所难免的。关于喝酒,我最深刻的印象之一是,大概也是在大四毕业那阵子,有一次班上的同学们去吃饭,快结束的时候,很多人都不停地跑洗手间去吐啊什么的。我也跑了两、三次。最后一次的情况是,我洗好脸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咦,眼镜怎么没在鼻子上呢?赶紧回去找,发现它可怜地躺在污垢的地上,快要被踩得惨不忍睹……但是我得承认,那次喝酒,如同往常一样,我是最清醒的人之一。大概你们要不相信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