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触了一些案件,当事人因为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而收到不利的裁决。从诉讼的角度,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无论当事人说的怎么天花乱坠,法官判案还是要看证据,有证据证明的东西,就是存在的。没有证据证明的,你基本上没法说服法官相信你说的都是真的。以前在法院实习,办公室里面有法官审个离婚案子,他说女方提交了一些女方鼻青脸肿的照片作为男方家暴的证据,但是没用,法官说仅凭照片不能认定男方家暴。因为照片并不能证明是否真实存在伤口。即使存在伤口,这个照片也不能证明伤是怎么造成的以及是谁造成的。
收集、整理、提交证据是一个不小的学问,即使对于律师来说,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怎么组织、收集我方的证据,什么情况下交什么样的证据,都需要仔细考虑。当事人因为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他自己很可能不知道什么东西是证据,什么东西可以作为证据,怎么取证等等。有些当事人可能知道要提供证据,但是他自己也不清楚怎么收集、挑选、保存、调取证据。如果当事人愿意委托律师,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根据律师的要求将有关的材料、事实都如实披露,由专业的人士去选择怎么处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