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觉得爱情会给自己设置很多条件,但是喜欢之后,反而所有又会归零。不知道是因为真心欢喜,所以山河不可阻,还是一时肾上腺素分泌,冲昏理智和设防。不知道,大概每个人,喜欢的第一反应都不是去告白。因为觉得自卑,觉得任何过分的举动都会将一切前景交付给对方的情绪,我们不习惯没有掌控感,所以往往胆小,以朋友自称,在夜里矫情,在白天坦荡,可能是为了挂在脸上薄薄的骄傲。不过身边倒是越来越多无畏的人,像杨千嬅的《勇》,“旁人从不赞同,连情理也不容,仍全情投入,伤都不觉痛。”喜欢这种直白果断。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因为没有成本,所以四处表白,总会有陷入甜言蜜语的羔羊。
想起最近对自己说的一句话,未把不可置信的话说出口,是我最后留有的纯粹,也挺好。最近越来越矫情,今天找到了足够的原因,”因为被爱着,所以才有理由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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