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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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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杨秀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4-30
如果喜欢一个人,对她好吧,哪怕不会得到她的接受或回报。

对她好,要用合适的方式。对她好,可能让她知道,也可能不让她知道,在你自己。无论哪种,都不要给她造成困扰。如果能让她感觉到温暖,但是又不产生不安和亏欠,是最好的。如果不能得到她的爱情,就做一个朋友——可能在她来看,是一个“特别的朋友”,也没有关系。很多时候,我们会以这个“特别的朋友”的身份,去关心我们心里的那个人。那也很好。

我不是不在乎我在你心里的位置,只是我不会强制你把更多的位置留给我。因为勉强的东西,你给的不开心,我拿的也不开心。所以不要。这样对我们都好。

有一种说法是——我喜欢你,是 我的事,和你无关——我觉得有道理。所以在不给你制造困扰的前提下,我喜欢你,那是我的事,你管不着。

不过我们要妥善进行这种“喜欢”。

《富士山下》(林夕作词,陈奕迅演唱)中有一句歌词——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词作者林夕自己是这样解释这句话的:

“其实,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如此,逛过就已经足够”。

所以,你喜欢她,就自己走过去吧——走过去看她,欣赏她,爱惜她,但不要糟践她,破坏她,伤害她。就是这样。

你有自己的富士山吗?如果有,好好珍惜她吧。不必将其私有,去过就已足够。















[ 此贴被杨秀春在2014-04-30 01:57重新编辑 ]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离线张媛媛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4-30
风景很美
离线王江雷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4-30
有时候,我们向前走一步,便可以改变,而自己却傻傻不动.....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离线彭江南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4-30
好美啊!希望大哥有自己的富士山
离线彭飞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5-05
曾有过,成有过。
世界上本没有路,有了腿便有了路。
离线欧阳于蓝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5-05
喜欢一个人最初的表现就包括 想要私有化
只有爱到一定境界了 才能做到“对她好吧,哪怕不会得到她的接受或回报” 吧?
离线蔡家莲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5-11
引用第3楼彭江南于2014-04-30 22:50发表的  :
好美啊!希望大哥有自己的富士山



江南,大哥不止有富士山,还有喜马拉雅山、阿尔卑斯山、衡山、泰山、华山……
离线邓嘉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5-14
如果你快乐不是为我,放手其实才是真的拥有!这才是真爱啊!!
Life isn't about waiting for the storm to pass. It's about learning to dance in the rain.
离线肖惠文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5-19
哈哈哈为小蔡姐点赞
离线向粤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5-22
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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