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是妈妈打电话告诉我的,当时的我还在长沙。
据说事情是这样的:弟弟不知道在哪里玩耍,弄的皮肤过敏(医生说是过敏),身上长满了类似于蚊子咬过后的疙瘩,还高烧不退,妈妈便停下工作带他到保靖县人民医院就诊。据医生诊断是皮肤过敏,但到底过敏源是什么,医生其实也不清楚。后来开了两针打臀部的药和一针吊针。
在打完了两针臀部的药过后,弟弟就出现了不良反应,直接晕倒了并短暂地停止了呼吸。妈妈吓的半死,急忙喊医生,给弟弟打针的那位护士也吓的半死,一阵大呼小叫,结果弟弟的主治医生,还有一位据说是中医的医生都跑了过来,急急忙忙地把弟弟抱上床,打了一针营养针并输了一个多小时的氧气。可能因为是医院药物的问题,营养针和氧气都没有额外收费用。好在我回来之后看到的是无病无痛,活波健康的弟弟。
后来问医生晕倒的原因,医生解释为晕针,对于这一点,我表示极大的质疑。因为弟弟是在打完两针后大概8分钟时开始晕倒的;并且后面的免费营养针和氧气也表明医院本身是要担责任的,如果单单是因为弟弟晕针而出现昏迷现象,医院本身不需要负责任,那么也没有必要给出后来的优惠。那到底是为何,也许只有医院自己明了。
但是弟弟已经没事了,再去追究事情的缘由对于我的家庭来说没有多大的意义。但是回头想想,要是其他的人没有这么幸运,又会是怎样的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