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是我记事以来,头发最长的一次。
初一夏天有一幕是这样的:体育课,跑步,阳光下的影子落在地上,头发跟我的脚步扬了起来,我能感觉得头发在飘,好美好的感觉。初中最时髦的就是剪顺发,因为那是那个时代最流行的发型。不只是当时的明星剪,这股风也刮进大小校园,刮进大街小巷。后来,我再也没有留过长发。我的头发粗细居中,留长后会稍卷。小时候,我大舅说,你的发型不适合留长发(害惨我的就是这句话)。我信了,以致于每次剪头发,这句话都会在我脑海里翻来覆去,结果是短发,短发,短发。当然,也有家里的原因,婆婆肯定是容不得我们留长发,或是染发的。她觉得那些染个黄颜色头发的,和家里的大黄牛差不多。两位小弟高高兴兴地染黄回来,挨了一顿揍,明天又哭着染回来了。像我这样的“乖孩子”,是不敢的。
大二那年秋天,剪过一次光头,那个亮啊,给我们上课的一位女老师都没有忍住,笑场了。结果整个教室爆炸了!我对着镜子说:嘿~以后若不秃顶的话,这是你最后一次剪光头,好好欣赏吧(我也坚信我不是秃顶的料)!从进入大三后,我就预谋一场长发的毕业季,一定要飘起来,能带个发箍,扎起来的那种。因为那时候爱上了老狼,迷上了90年代的摇滚,也玩起了吉他。事与愿违,来了上海,提前工作。毕业匆匆,聚散太匆忙,心愿破灭了。这是我大学时代的小残缺。
留次长发的心愿,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工作后,也越来越明白,日子越往后,机会越来越渺茫。个性解放与放荡不羁,让我意识到时机慢慢成熟。或者说,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当然,我也承认,我也不是那种很野,很潮的男人。相反,在内心里,我仍然保留五千年思想文化的那份传统。
7月底,坐在理发店的镜子前,理发师问我怎么剪,我说:我是想留长发的,你自己看怎么剪。结果顶个金三胖出来,不过还算满意。每天骑电动车,头发就飘起来。在家里理整齐了,到公司就是爆炸头,而且是不规则几何。因为不长不短,最容易乱。慢慢的,越长头发飘的越厉害,却越来越不容易乱,带上头盔也一样。So,就这样吧!
长发配上稀疏的胡渣子,别有一番风味。这是我周末不刮胡子的感触。这样的男人也很是有味道。比如,《无间道》的梁朝伟,《长江七号》的周星驰,还有《喜欢你》的金城武,就是这个类型。男人嘛,到了一定年龄,帅不帅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看气质,和身上带有的男人味。
额头的皱纹多了起来,刀痕也越来越深,既然无法消除,那就用头发遮住吧。除此之外,能做的,就是不让皱纹爬进心里。迷离的眼神下,则是透着几分深邃。对于即将而来的长发时代,我相信它并不会改变什么。人总是要时常心怀期待的,才能在平淡的日子里,也能活得有滋味。我深知,这个时代会稍纵即逝,当然,即便如此,对于十二岁的那个夏天的那个少年,心愿已了。等待已足够漫长,漫长到已足够余生来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