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沈从文是在哪一篇散文或者哪一部小说里写下这些话的,亦不知道他当时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写只隐约觉得这话中透着一分无奈,两分通透,三分幸福,而剩下的四分,是深深的执念。你来与不来,我都在这里;爱,还在原地。
明明早已知晓了结局,却还是舍不得移开脚步。就怕我不在的时候,你万一回来,我将错过你。这就是那一分无奈,我真的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去等你。
春去秋来,雁去又回。树上的刻痕早已消失不见,我心底因你而留的痕迹却越发明显。你遵守着你的诺言,果真没有回来,正如你离开时所说:我将永远不会回来了。我知道的,你再不会回来。这便是那两分通透,我所了解的你,是个绝对守信的人。
还是喜欢去你离开的地方转转。忽得一阵风起, 树枝顿时张扬起来,漫天狂舞。倒是裹了一层枯皮的树干,还稳稳地站在风里,不动如山。这才惊觉,儿时埋下的种子已破土,长成了一棵大树,狂风骤雨也雷打不动。我得把头抬起来,仰得高高的,才能勉强瞧见树的顶端,在风里摇晃。往昔与你照顾它的画面,就在此刻浮现在我的眼前,这里发生过的那些事,时间好像就在昨天。我终于还是闭了眼,细细品味起了这些旧事的味道,有点咸,却有些甜。这是那三分幸福,我的嘴角分明扬起了浅浅笑意。
没想过散步也能成为一种戒不掉的瘾。你离开的地方,成了我第二个家。本该杂芜满蹊的小道,生生被我踩出了一条路来。有时候累得厉害了,躺在床上却辗转难眠。回过神来,看见的却是树在夜晚的凉风中瑟瑟发抖的模样。浑身的酸痛一下子全消失了,我轻轻坐下来,倚着树干,做着关于你的梦。梦里你仍是旧时容颜,我却早已华发满鬓。醒时常常已是第二天的午后,阳光洒在脸上温柔得很。也不愿搬过来,就在两地之间往返,一刻停不下来。这是最深的那四分执念,我永远戒不掉的习惯。
观念总是与人的阅历相关得很。我阅历尚浅,对于话的理解只能到这般。说长一点不长,说短倒也不短。不过写出来的,都是由自己的经历有感而发。因为缺少那一份不计结果也要去追寻的勇气,却又贪恋那份美好的回忆,所以才会在明明早知道TA不会来的情况下,还会在原地坚定地等TA。
或许我们都是背负着重担的蜗牛,连出去走走的勇气也没有,只会待在安全的壳里,自以为安逸。不过这样也好,等到我有了愿意穿越万水千山,也要赴他而去的勇气的时候,我也就明白了什么是爱。只是我年岁不大,阅历还远远不够。但我们可以像伍尔芙说的那样,记住共同走过的岁月,记住时光,记住爱。
高中时候写下的文字,那会儿是语文课代表,也不知是从哪个同好语文的姑娘本子上看到的这句话,却是一见如故。哪怕后来知道记少了一个字,也不愿意改,文字这东西,若是记录的当时心情,动上一个字意境就不一样了的。错了就错了,还是愿意让她这样维持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