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同事讲了一个她亲戚的事,大致案情是同事的亲戚买二手车,卖方编造了一个理由说我们合同签九万,你先给九万,然后我们退给你6万。同事的亲戚相信了卖方,但是他付完9万块后卖方反悔,说从没答应退钱,现在同事的亲戚就来咨询她看怎么把钱要回来。这里有个重要的问题是卖方答应退钱都是口头答应的,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曾经答应过,而双方之间的合同明码标价9万。这对她亲戚很不利。
除了个人可能因为轻信他人签署一些对自己不利的文件,在公司的日常业务往来中,为了尽快回款、拉到业务等各种走捷径,可能也会签署一些与事实不符或者对己不利的合同。如果各方按照口头真实约定的履行还好,项目做完了,各方满意了,不会发生什么事。一旦有一方反悔,拿着之前签订的书面合同去法院主张权利,那么自己这方很容易陷入不利的地位,甚至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如果对方就是故意骗你签的合同,对方可能也不会给你留下双方达成的真正合意的证据,你又没有保存相关的证据。在证据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要想不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非常难。毕竟诉讼活动是一个以证据为基础的活动。
所以,签署书面合同需要谨慎,自己可能以为对方是一个诚信的人,相信合作多年的伙伴公司,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对方一定按照双方真实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