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事件的起因是耳朵后面长了个青春痘。
在此之前,我是个不长青春痘的人。擦药没用,吃药没用。前前后后拖了一个多月,然后,看了外科医生。“你这东西有点像青春痘啊!”……“what?医生,你吓到我了”(说句心里话,我都没觉得我自己有过青春期)
“用刀割开吧,吃药难见效”医生慢斯条理地说。“当然你不愿意割就吃药,就是好得慢。”然后我就选择了前者。
医院的清洁阿姨把墙壁擦得贼亮,医生的手术刀亮晃晃地闪着。然后没有打麻醉药,因为靠近脑部。“你痛你就哭出来吧”医生安慰道。可能是太害怕了,害怕得头皮发麻,然后就不觉得特别痛了。
选择前者,说明我本身还是一个追求刺激和挑战的人吧。追求刺激的后果是跑不了八百,做不了俯卧撑,这个学期体育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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